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提防二手房东“坐地起价” 买主多留个心眼

长沙晚报  2017-04-07 09:31

昨日上午,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吴女士,在与原房东纠葛4个月无果后,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诉讼状,准备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记者从二手房市场了解到,近段时间以来,由于长沙二手房买卖活跃,二手房交易中房东“坐地起价”的现象不断增加,专业人士提醒买主多留个心眼,以便维权。

逼买主知难而退

去年底,吴女士通过中介,与华润橡树湾房主胡先生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108万元的价格,购买胡先生138平方米的三居室房屋一套,并在签约当天缴纳了5万元定金

“之后房主根本就不按约定进行房屋买卖必需的公证、委托手续,使得后面的过户手续根本没法进行。”吴女士说,春节后,随着小区二手房价格回升,房主更是连电话都不接了。她从中介那儿获悉,原来是房主胡先生看到周围同类型二手房价格上涨,认为自己卖便宜了,因此不想继续履约,可又不想因毁约而承担合同中的赔偿责任,便采取“不合作”方式,想让吴女士知难而退。

法院为买主撑腰

“去年底以来,没有正常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客户,原因基本都是房东临时要加价。”在湘江中路某品牌房产中介机构从事房产经纪的黄活告诉记者,这种情况以前也偶尔发生,但今年以来这种情况比较集中。

记者采访中发现,今年以来,长沙各级法院已判决了多起“房东毁约案”,均是买主胜诉。黄先生几个月前以115万元的价格,购买王先生位于开福区藏珑湖上国际花园一套住宅,签约时缴了5万元定金。后来王先生称“不想卖了”,经与黄先生协商,退还了5万元定金,并赔偿1万元损失。不过,黄先生在协商合同时约定:“如有在近两个月内跟其他人有签订任何相关买卖合同,则视为刻意违约,须补齐买方违约款4万元整。”几天后,黄先生通过网络查询,发现王先生把房子以11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黄先生由此向开福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王先生补齐违约款4万元。

依法维权重要

目前长沙二手房市场上,由于买、卖双方大多与银行按揭有关联(房主当初购房时办有银行按揭,买主也需办理银行按揭)。双方交易时,原房主需筹措资金把房产证从银行赎出,而买主需将新的房产证拿到银行办理按揭抵押,这个过程耗时较长,中间存在的变数较多;加上二手房交易报价灵活,受政策变化影响较小,买卖双方容易出现纠纷。

那么,碰到“坐地起价”的卖主,买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陈东律师表示,买主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适当增加合同定金的数额,一旦卖方违约,对方需要赔付双倍定金,买主从而可以掌握交易主动权;但定金金额不要超过合同金额的20%,超过20%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已完成网签的二手房买主,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