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改善住房保障公共服务,根据中省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已于8月6日出台。
“两房并轨”的基本原则是把廉租住房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资金使用、统一申请受理、统一运营管理。改变过去“非保即退”的模式,采取层级渐退的柔性人性化退出机制。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设置了退出过渡期。
举例说,比如一位企业下岗职工在退休前收入水平符合廉租房的准入门槛,但退休后社保发放的退休金相比退休前提升了一些,不再符合居住廉租房保障的标准。按照以前的规定,就要退出廉租房,将再次面临无房可住的尴尬。廉租房和公租房“两房并轨”管理后,将采取梯度保障的原则,该住户可以继续承租原住房,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与之前政策相比,更加人性化。
我市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一是统筹保障房源,将廉租住房统一并入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二是对象梯度保障,即将廉租房、公租房保障对象进行整合,保障范围包括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三是统一申请审核,整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四是实行差别租金管理,根据不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租金实行合理分档、差别化管理和租金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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