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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租房不容易 亟待规范的郴州房屋租赁市场

郴州日报  2011-10-12 08:52

    “想说租房不容易。”

     嘉禾县进城务工人员雷志鹏在城区一家家具城从事送货工作已三年了,刚到郴州时,他在房价低廉、交通便利的“城中村”北湖区郴江镇三里田村租下了一套45平方米的房子,租期一年。雷志鹏说:“虽然房子破旧了点,但离公司近,每个月500元的租金也还可以接受。”

     当租期一满,雷志鹏打算续约时,房东却告知他,现在物价飞涨,房租得涨到每月700元。“这房价涨,租金也跟着水涨船高,而且没商量,房东说还有人排着队租。”无奈的雷志鹏只能搬到离市中心较远的一处出租房里。

     重买轻租,是中国人历来对于房子的态度。但面对高额的房价,买房开始成为越来越多工薪阶层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他们开始考虑选择租房。不过乱象丛生的房屋租赁市场让城市租房一族发现,退一步也难海阔天空。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从2011年2月1日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办法》对当前租赁市场上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规范。

     目前我市的租赁市场存在哪些问题?《办法》开始实施后,这些现象能不能得到改善?《办法》一出台,立即引起了出租人、租房者及业内人士的关注。9月下旬,本报记者对郴州房屋租赁市场进行了调查。

       房屋分割出租,房东赚钱的法宝

      三里田村文星湾组文星路和龙泉路,是外来务工人员高度密集的“城中村”。

      由于近年来房价持续走高,城市的房屋租赁市场也渐渐火暴起来。文星湾组有一些村民便擅自改造房子结构,以获取更高的租金。

       9月27日下午,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文星湾组内狭窄的道路两边,到处是三层以上的小楼,村内很难找到面积较大的空地。“房子除了自己居住,剩下的房间都用来出租。”该组一位居民说,他们家现在已经住了七八个租客,每个月可以收到租金将近5000元。

       200多平方米的住房,能同时出租给七八个人,房东是如何做到的?“一个层楼用砖砌成几个房间,的房间将近40多个平方米,的单间只有10多个平方米。”文星湾组一位村民说,组里内很多人都是房屋租赁户,居民只有这样分割房间才能赚更多的钱。

       9月27日下午4时许,记者以租客的身份敲开了文星湾一户村民的家门。这户居民家的院子内盖起了五层小楼,由于院子的北、东、西三面都盖起了房子,南面又是一个大门,院子有点像天井。“想租房?上面还有一个套间。你上去看看吧。”房东把钥匙递过来,交代记者上楼看房。记者来到楼上,发现每层楼都有四套房子,该房东只剩下三楼正中间的一个单间没有租出去。仅剩的这个单间内,房东提供了一张床,没有任何家具。“有厨房,有卫生间,但是没有阳台,你要是想租,就赶紧定下来,现在租客很多。”房东说,“租金一个月380元,你们住几个人无所谓。”

      记者走访郴州房屋租赁市场发现,分割出租、房屋群租的现象较为常见。多家房产中介机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类似房源占全部房源的一成左右。以城区老旧民房、城中村和部分大学附近的小区,都是群租、分割出租较为集中的地方。

      一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利益的驱动和部分低收入租房者的需求,共同催生了房屋的分割出租市场。“比如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房东会用砖将房间割成二到三套房子。”简单分割过后,房东的收入立刻见涨。

      记者发现,相对分割出租来说,群租现象更为普遍,群租主要以“员工宿舍”的形式存在。记者在三里田村采访时发现,一些足浴公司都租赁该村民房作为“员工宿舍”。“普通的民房里摆上几张架子床,容纳的人数便可以增加一倍。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住上七八个人是常有的事情。”一足浴城员工说。

     房屋租赁,签合同、备案的很少

     “一年内,三次搬家,搬家的原因都是房东随意涨租金。”提起今年的租房经历,在我市某企业从事文秘工作的唐莉颇为恼火。

       去年8月份,唐莉和同事在西街某小区合租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当时口头约定好的租金是一个月500元,但没有签租赁合同。刚住了两个月,房东就电话通知唐莉和其同事租金每月要上涨100元。“说好的事情怎么说变就变,房东太不讲理了。”唐莉和同事商量,这间房子距离上班的地方有点远,干脆再找地方好了。

      随后,唐莉和同事退了房,在南岭山庄对面的白鹿洞村内合租了一套两居室,口头约好房租是一个月350元。谁知,今年10月份,房东以市场上房租上涨为由,要求燕子她们每个月多缴50元房租。“房租反正是要涨,你们不租有人租,给你们一周考虑时间吧,决定到底租不租。”房东向唐莉她们撂下了这句话。

    “其实,房租涨了50元钱,我们分摊一下也不会有太大的经济负担,关键是心里觉得委屈,感觉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唐莉告诉记者,她每次租房时想跟房东签合同,但房东都嫌麻烦拒绝,造成自己利益无法保障。

     记者在三里田村、曹家坪等几个出租房比较集中的地方,就租房时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的事情,采访了8位租客,其中7人表示,没有想过和房东签合同,只有1位租客表示,和房东签了住房合同,但合同上只写明了出租房的租金和租赁期限。

     “我市的房屋租赁市场比较混乱,签合同的很少,大部分都只是口头约定。”我市一家房产中介的负责人称。

      按照1995年开始施行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这一规定,多年来也几乎成了一纸空文。“商用楼租赁备案的有一些,个人住房租赁备案的寥寥无几。”市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房屋租赁市场体系亟待完善

     租户面对房屋租赁纠纷常常是无可奈何:发生纠纷时发现法律体系并不健全,寻求法律援助的成本又非常之高,相关的工商、房管部门的监管也鞭长莫及。

      据律师吴鸥介绍,目前我国规范商品房房屋租赁的法规为今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4月1日生效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吴鸥说,这两部法规在真正解决问题时都存在局限。例如,尽管法规规定单方不得随意提高房价,但却没有给出有效的遏制手段,甚至没有规定行政处罚手段。

     “这就只能按照《合同法》规定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往往只是以房东赔偿一个月的租金或搬家费解决,由于房东违约导致租户精神上、误工上的损失,往往无从获得。”吴鸥说。

      同时,吴鸥认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对于缓解“哄抬房租”这个问题实际上效果也十分有限。“因为很难区分什么是哄抬价格,什么是正常议价,毕竟房主也希望以价格成交。”他说。

      市房地产协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理事告诉记者,郴州房屋租赁市场发展时间还不长,市场体系不是很健全,但政策出台非朝夕能完成,当下最主要的还是要政府部门规范市场,加强监管力度。

    “除尽快完善法律保障外,相关部门必须对租房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严格中介准入机制,严厉打击中介哄抬租金、发布不实信息等违规行为;同时对于房东随意提高房租、跟风涨价的行为也应加大处罚力度,保障租客权益。”该理事说。

      市政协委员黎进认为说,稳定租价和缓解租房难的基础是有充足的房源。“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公租房建设,为规范租房市场起到示范和稳定器作用;另一方面应通过税收减免等调节手段,鼓励房屋长期出租,以此稳定市场。”

      黎进同时建议,政府可以定期发布类似房价的房租价格,为房东和租客提供参考。“现在的状况是买房有保障,租房没保障。如果租房市场体系真正健全规范起来,就可以减少购房刚性需求,对于抑制过热的房价将产生促进作用。”

标签: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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